新京報訊 歷經20年,公車改革終於迎來重大轉折。本年內,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車改;司局級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300元。
  昨日,中辦、國辦發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兩個“車改文件”),明確了公車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兩個車改文件提出,2014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應力爭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車改革全面完成。
  路線圖主要包括取消、補貼、拍賣三環節:取消,取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行政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補貼,各級黨政機關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國家機關的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拍賣,取消的公務用車應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維穩、機要通信、處突等無法通過市場化方式予以保障的車輛,“要根據工作需要和部門情況適當保留”。
  據其介紹,為確保本輪車改成功,兩個車改文件提出了“六個不得”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製、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圖解公車改革
  公車有哪些?
  領導幹部用車 方案未涉及
  一般公務用車 取消
  執勤執法專業用車 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哪些人受影響?
  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司勤人員:堅持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闢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將其簡單推向社會。
  交通補貼幾何?
  司局級 每人每月1300元
  處級 每人每月800元
  科級及以下 每人每月500元
  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
  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公車怎麼處理?
  委托中介評估→進行公開拍賣→收入上繳國庫
  中央國家機關本級涉及改革的車輛近5000輛
  改革時間表
  2014年年底前 中央和國家機關完成改革
  2015年年底前 地方黨政機關完成改革
  用2至3年時間 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
  【車改20年】
  1994年
  中辦、國辦聯合發佈《關於中央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1997年
  廣東省開始公車改革試點。
  1998年
  國家啟動部分中央機關的車改試點,並同時在浙江、江蘇、北京、湖南、重慶等地試點。
  2004年
  我國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製和配備標準的規定》的通知。
  2005年
  杭州、北京等地公車改革相繼擱淺。
  2009年
  經過近7年的醞釀和試點,浙江杭州正式啟動市級機關公車改革,市局(副廳)級以下幹部一律取消專車,並向公務員發放公車改革補貼,補貼根據級別分9檔,最低每月300元,局級幹部每月2600元。
  2010年
  昆明在市內四個轄區試點公車改革,實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用卡定額包乾管理。
  2011年
  中辦、國辦發佈《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
  2012年
  中辦、國辦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2014年
  國家發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規定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 解讀
  科級以下每人月補500元
  【措施】 取消公車後,各級黨政機關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國家機關改革的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於150%。
  【解讀】 對於上述補貼標準,一直關註公車改革、主張低補貼標準的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對新京報記者說,昨日接到不少官員的電話,“他們說都是我害的,因為我提過司局級每人每月1200元就差不多,他們原本以為每人每月能拿到2500元”。
  葉青強調,“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這一標準“很適度”,“最近幾個月,我自己出行儘量減少公務用車,測算後,每個月1200元就夠了”。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參與了兩個車改文件的討論座談,他說兩個方案特別是補貼標準,均綜合評估、考核了全國各地的試點情況,比如受到廣泛肯定的杭州車改模式,並綜合考慮了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公務出行次數和距離等各方面因素。
  他解釋說,“補貼標準到底定到多少合適?一個關鍵原則就是多數官員和公眾都能接受,之前一些試點地區之所以擱淺,就是群眾意見很大,認為補貼標準定得太高,車改補貼反而成了公務員福利。為了杜絕這個問題,制定補貼標準時明確了一個原則,不能高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市今年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400元漲到1560元,所以司局級的補貼標準定到了1300元”。
  按照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以司局級為例,每人每天補貼59元,能否滿足需求?
  對此,竹立家強調,發放的是公務交通補貼,不是用於上下班的交通補助。“公務出行不是每天都有,所以1300元是一個適度的標準”。
  公開拍賣取消公車須防賤賣
  【舉措】 對取消的公務用車,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統一規範處置。對取消的公務用車,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價作為處置基準價,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處置公務用車所得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中央國庫。取消車輛處置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解讀】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丁元竹認為,近年來公車改革在各地進行不同程度試點,試點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比如在公車拍賣等處置上,個別地方採取低價拍賣,拍賣給有關係的人,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究其原因,整個拍賣過程不透明是最大的問題。
  丁元竹舉例說,在拍賣過程中,各省可以嘗試網絡拍賣。網絡拍賣在互聯網上操作,完全透明。
  丁元竹稱,公車處置中,除公車拍賣外,也可以嘗試採取租賃的方式處置拍賣有困難的公車,租賃工作應該委托有經驗的租賃公司,有效利用公車資源。
  丁元竹表示,目前中央的反腐力度很大。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公車改革出現腐敗的概率會有所減少,但仍不排除在一些縣級部門會出現。為此,紀檢部門應對此次公車拍賣過程全程監督,對於可能出現的腐敗問題,嚴厲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原標題:公車取消 局級幹部月補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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